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,必须做到作风正派,努力学习,热心为同学服务。
(一) 组织结构
第一条 团总支学生会设主席团,包括主席一名,团总支书记一名,办公室主任一名。下设办公室、理调部、学习部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生活部、体育部、女生部、文娱部、社团部、通讯部、心理部、实践部、创业部共14个部门。各部设正职部长一名,副职部长三名,干事若干名。
第二条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,召开学生会会议,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审批,领导协调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。对学生会的工作调整运行进行督促和考察,协助学院、院团委处理好学生的工作。
第三条 各级部长负责很好地完成本部门的日常工作,同时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状况,必要时可以给出自己的见解。对学生会的整体运行状况及事项必须熟悉,直至掌握。负责各种文件、报表的制作和管理。处理各项事务,负责干事的协调工作,并做好部门成员考勤工作。
第四条 ?干事要协助部长认真做好所在部门的日常事务,工作过程需按规定的程序进行,听从指挥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事情时需与部长商量,但不可越级。若对工作有不同意见,且感觉自己的见解独特适用时,可以直接找主席团商量。
(二) 学生代表大会
第五条 28365net学生会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通过全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工作。
第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。学代会代表以专业、系为单位,民主选举产生。各专业、系代表名额根据专业、系本专科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。在学代会召开期间,学代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:
(一)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建议的权利;
(二)就上一届学生会所有工作报告进行评价的权力;
(三)通过投票选举新一届的学生会干部,同时具有监督投票及唱票的权力。
学代会代表亦应履行如下义务:
(一)严格履行对于上届总结的评价;
(二)按时出席学代会;
(三)认真履行职责;
(四)抵制歪风邪气,揭发违反投票公正的不良事件。
(三) 团总支学生会机构建设
主席团 ?
第七条 ?主席团设学生会主席一人,团总支学生书记一人,办公室主任一人。如需要增补或更改人数,需得到学院党委及团总支的同意。
第八条 主席团的任期自获选当年学代会选举结束后三日起,至次年学代会选举结束后三日止。
第九条 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执行本章程,执行学代会及学院党委团总支的决议,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,领导各部工作;
(二)决定团总支及学生会的机构设置,向学院党委及团总支提名任命各部负责人;
(三)决定章程赋予其解决其他的重大问题,行使章程赋予的职权
第十条 ?主席团直接接受团总支书记领导,对团总支书记负责。
第十一条 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职能部,由团总支学生书记负责团总支部工作。
团总支部
第十二条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部门采取主席团负责制,受团总支学生书记直接领导,与学生会职能部门共同属于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成员。
第十三条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部门包括团总支组织部、团总支宣传部,采取主席团负责制,受团总支学生书记直接领导,与学生会职能部门共同属于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成员。
第十四条 ?团总支由部长主持工作,各部门部长属于执行委员会成员。
职能部
第十五条 各职能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,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。
第十六条 ?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,下设三名副部协助,对主席团负责。
第十七条 每个部长有三个月的试用期,试用期后由主席团与学院党委及团总支决定是否合格。
第十八条 职能部包括办公室、理调部、学习部、生活部、体育部、女生部、文娱部、社团部、通讯部、心理部、实践部、创业部十二个部门。